摘要

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民事诉讼法》的这一修订对于规范民事诉讼程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我国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一员,仲裁中并无此项规定,但是,随着当事人越来越多地选择仲裁作为争端解决方式,仲裁程序当中不诚信的行为也经常发生,目前并没有一套系统有效的法律法规对这一问题进行系统地规定。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借鉴《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将诚信原则作为仲裁一项基本原则引入到仲裁程序中呢?如果将其引入,那么具体从哪些方面可以进行修改,从而在仲裁程序中落实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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