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常用编制方法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