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以来围绕着食品安全案件行刑衔接问题,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均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以促进行刑衔接效率的提升,保障安全食品的供应。但各级地方行政和刑事部门在食品安全案件行刑衔接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如法规指导缺乏、案件移送不明确、证据衔接缺乏实践操作性等,给我国食品安全案件行刑衔接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障碍与困扰。为此在借鉴国外《行刑法典》的基础上,提出了要完善立法工作、明确案件移送标准、规范证据搜集和固定工作等建议,希望对我国食品安全案件行刑衔接工作起到一定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