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社会科学的基础性概念,但中西方对何为“国家”有不同的理解。西方的“国家”是指公权力机构,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而中国的“国家”是复合的,具有独特性,是宪法形态国家和政党形态国家的统一体。广义政府包括宪法意义上的国家机构,由于中共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也承担公共责任并行使公权力,党组织客观上具有国家性质,与宪法意义上的国家机构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构成了事实上的中国特色的国家机构。通过中美国家体制的比较分析能够更为明晰地揭示中国的国家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