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唯物史观视角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作为"法律用语"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是建立在作为经济关系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之上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内涵不是孤立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归属关系,还与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的社会方式紧密联系。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由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的社会方式决定。根据所有制理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内在要求,使劳动者真正作为国家和企业的主人与归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同时,应当从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出发,认清"取消所有制分类"等错误观点的本质,厘清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和思路,使国有企业真正做强做优做大,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坚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