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新疆厅制并非自甘肃"移植"。新疆设厅有两个显著的高潮时期,一为统一初期的乾隆朝,一为再经收复的光绪朝,所设之厅多数为政区厅,少数为非政区厅。大量的政区厅被改置为其他形式的政区,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过渡性。建省前,各厅同通实缺、要缺、满缺居多,自建省起全系实缺,仍是要缺居多,但不再限定族属,各族兼用。新疆诸厅对于全面认识清代厅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从厅制在新疆的实践来看,那些不享有完整、独立、排他的治权的厅也是一种特殊的政区厅,直隶厅全部隶属于道,未出现直隶于布政司的案例,而且其隶属关系还可能有两部《会典》并未记载的情况,这些都反映出清代厅制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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