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深圳市一份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初稿引起了传媒的关注,原因在于它提出了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以往中央各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中所没有的概念和表述。条例的初稿强调新闻媒体对职务行为的监督作用,规定:“新闻记者在预防职务犯罪采访过程中,享有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的人员应当配合、支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