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其海洋法治必将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尽管作为经济特区和先行示范区享有更为灵活和广泛的立法权,但当前深圳海洋法治体系的建设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海洋治理缺乏协作机制、海洋法治软实力欠缺等短板。因此,在合理借鉴英国法等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应推动我国《海洋基本法》进程并促进深圳地区海洋立法进度,带动深圳在涉海争端解决等相关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法治治理,提升公众海洋法律意识并培养专门的海洋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