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办经〔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一项重大战略。近年来,各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引导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