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下班回复工作消息获赔加班费4月13日,一则“女子下班回复工作消息获赔加班费”的新闻冲上热搜。该女子入职后公司与其约定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离职时她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她在下班后、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共计500余小时的加班费。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司确有在休息日安排该职工利用社交媒体工作的事实且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应当认定为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