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职业教育兼具高教性特征和职教性特征。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建设应当既融入高等学校治理的基本要素,又体现职业学校治理的基本特征。但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建设的实然状况,却既离其作为高等学校治理的应然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也未充分体现其作为职业学校治理的应然状况。高职院校应当深度审读并准确定位于其校承担的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按照其治理体系建设的应然要求,克服其实然不足,遵循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律,融高教性特征和职教性特征于一体,全方位推进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