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在对急诊患者进行抢救时施行血清电解质检验数据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效果。方法 :选取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在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接收的180例急诊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根据是否施行血清电解质检验数据危急值报告制度将其分为试验组(90例)和参考组(90例)。在对试验组患者进行抢救时施行血清电解质检验数据危急值报告制度,在对参考组患者进行抢救时未施行血清电解质检验数据危急值报告制度。在完成抢救后,比较两组患者的死亡率。结果:在抢救结束后,试验组患者中有5例患者死亡,其死亡率为5.5%;参考组患者中有27例患者死亡,其死亡率为30.0%。试验组患者的死亡率低于参考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在对急诊患者进行抢救时施行血清电解质检验数据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效果显著,能够降低其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