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结合国内毒品定性定量现状对新型毒品检验缺少行业标准,涉毒案件检验标准执行不力,新型毒品数量认定和折算缺乏法律依据、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的法规滞后、毒品的含量鉴定没有法律强制性的要求、毒品送检程序没有明确的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