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实践。农村地区“共同缔造”更是充分扩大村民自主权,将政府引导与民间自主进行有效结合,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必不可少的一环。为持续加强乡村振兴后续推动力,在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过程中须充分激发村民、领头人及基层党组织的主体性,“共同缔造”活动的具体开展要紧密与乡村振兴问题衔接,树立创新观念,把握好村集体与群众、方案与落实、城市与乡村之间的重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