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及以后购进符合条件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在取得合法凭证后可抵扣进项税额。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常见的支出之一,企业如能利用好此项政策,可减轻税负,降低运营成本。本文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凭证的审核、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账务处理、纳税申报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帮助纳税人用好此项普惠利好政策。

  • 单位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