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传统观念和性别角色的定势影响,一些失地女性在就业权利、发展权利、终身教育权利、政治参与权利被忽视,导致失地女性即使成为新市民,也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处在经济社会快速转型的时期,城乡融合加快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也加大了生活的压力,在城乡融合背景下,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失地女性基本权利的实现与发展。通过推进社区教育,保障失地女性终身教育权利;改变传统的性别角色,保障女性平等参与权;维护产权改革中的女性土地权益,保障其经济权利基础;强化创业主体意识,保障就业和发展权;引导女性提升自我能力,保障其政治参与权利;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关注女性心理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