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全生产领域作为公益诉讼"等"外探索的重要领域,是当前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的一大热点。从司法实践来看,该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办理存在公共利益损害如何认定、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如何认定、如何有效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完善等诸多难点问题,本文通过对上述三个问题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探索思考,提出对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认定应在损害说基础上向危险说适当偏离并应用好调查核实权,对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应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存在的现实危害两个方面进行论证,为有效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完善应确保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加强跟踪检查等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