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纠纷当事人的调解权为核心和基础,以调解权与相关国家权力的关系为视角,分析了调解权的被动性、调解权的差异性以及调解权的受支配性等特征。认为当事人之间的调解权利意识,是社会公众所昭示的公共性政策在法律领域的延伸,强调在需求多样化与多元化的今天,调解权的实现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利益。

  • 单位
    四川民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