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发改规[2020]9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强市放权决策部署,推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职能优化调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10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和委托地市实施,收回2项委托实施事项的部分权限(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做好对下放和委托实施事项的承接工作,及时修改完善权责清单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布,相应调整完善政务服务网事项办事指南,做好工作衔接,防止管理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