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死亡情况进行分析,为制定相关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将《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中贵州省2012-2014年死亡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人口学特征、死亡原因、民族、经济、文化、病程等相关信息导出,在数据整理后,进行死亡原因分析。结果 2012-2014年贵州省重性精神障碍死亡患者中,男、女性分别为66.1%、33.9%。主要死于躯体疾病(47.0%)、其他原因(27.3%)、意外(13.1%)、精神疾病相关并发症(8.5%)、自杀(3.8%)、他杀(0.3%)。患不同类型重性精神疾病其病程不同(χ2=80.453,P=0.000),其中病程最长的是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最短的是分裂情感性障碍。不同死因病程也有差异(χ2=52.614,P=0.000)。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治疗率低,有56.7%的死者生前从未接受过相关治疗。不同类型重性精神疾病的平均年龄有差异(F=58.082,P=0.000)。结论本研究显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主要死于躯体疾病,需同时关注他们精神和躯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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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