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问题的提出对于幼小衔接这个话题,作为学前教育工作者的我们并不陌生。早在2001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组织与实施部分就提出“幼儿园教育要与0-3岁儿童的保育教育以及小学教育相互衔接”,到2016年3月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三条指出“幼儿园和小学应当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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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