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财产的执行,涉及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共有人多方权益的衡平与保护,需要在《民法典》关于共有的实体法规范下构建执行共有财产的程序法路径,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在考察和分析共有份额确定、共有财产分割等实体性权利义务争议应由审判程序裁判和代位权诉讼难以为代位析产诉讼提供法律依据的基础上,在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背景下,急需将申请执行人代位分割之诉从法律层面上加以规定,一方面厘清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的权力边界,另一方面搭建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的沟通桥梁,进而规范共有财产的执行,解决执行实务中共有财产执行难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