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民法体系对居住权规定较少,《民法典》现有规定中对离异妇女居住权存在定位不清晰、适用主体不明朗等问题,导致大量离异妇女缺少基本住房保障,难以保证基本生活。为了更好地维护离异妇女权益,应扩大居住权内涵,明确居住权主客体,引入法定居住权制度,进一步构建完善的离异妇女居住权制度。

  • 单位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