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卫健发[2019]11号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仁怀市、威宁县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对《贵州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贵州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