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生殖技术的发展和代孕的法律差异导致大量跨国代孕儿童的出现。代孕儿童的法律父母身份认定是儿童身份权保护的前提和基础。各国一般根据"有意向和功能性父母"原则以及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来确立代孕儿童的法律父母。实践中,通过法律选择方法和承认方法来确认跨国代孕儿童的合法亲子关系。为便于承认跨国代孕儿童的法律父母身份,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拟制定《承认外国有关跨国代孕安排下的合法亲子关系司法裁决议定书》。目前,我国没有规制代孕的基本法律,实践中以事实抚养型亲子关系的认定方式确立代孕儿童的法律父母。未来应在合理平衡儿童最大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前提下,通过完善亲子关系的国际私法机制来保护跨国代孕儿童的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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