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数据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企业、研究机构等征求意见,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专家、企业的意见,到北京、深圳、湖南调研,听取地方意见,并就草案的有关问题与有关方面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4月1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4月20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现将数据安全法草案主要问题修改情况汇报如下:

  • 单位
    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