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地区的产业承载者,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意义重大,《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的出台为农发行做好这类业务提供了重要契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载体。5月25日,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了六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