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似真推理能否独立于演绎推理和基于概率的归纳推理,成为第三种独立类型的证据推理形式,法律逻辑学界和证据法学界存在争论,主张似真推理与概率推理存在本质区别的观点可称为二元论,其理由是似真推理思想能够支撑似真证据理论,在理解证据证明力概念方面非常有效。主张似真推理与概率推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还原的观点可称为还原论,包括似真性还原论和概率还原论。似真性还原论主张概率推理本质上可以还原为似真推理,其理由为概率在司法证明中不起作用,而似真推理可以避免概率推理所面临的证明难题。概率还原论则主张似真推理可以还原为概率推理。实际上,二元论和似真性还原论进路均失之偏颇,而概率还原论更为合理。似真推理不能被视为第三种类型的证据推理形式,因为似真推理本质上就是概率推理,概率才是似真推理与概率推理的相同深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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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