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智能投顾作为智能金融的产物之一,通过大数据的计算能力和分析模型为用户自动生成个性化的投资策略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与域外相比,智能投顾在我国面临法律规定不足、欠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标准、营运者信义义务承担等方面的困境。于监管而言,智能投顾在风险把控、异常交易行为防范和穿透式监管运作等方面亦存有担忧。借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智能投顾的最新监管政策,我国在智能投顾监管上宜以疏导和规范为主,提高智能投顾应对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并主要从明确智能投顾的监管主体与准入门槛、强化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以算法有效性检验和备案为切入点进行技术监管这三方面实现对我国智能投顾的渐进适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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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