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有效控制诉讼案件的总体增量,全面提升法院非诉解纷和多元化解纷的司法综合治理能力,“诉源治理”是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背景下防范并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诉源治理实践中,为实现对基层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法院通过贯彻非诉解纷的司法政策,在源头治理、智能化治理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实践创新,但由此也带来了对法院在非诉解纷格局中司法理念和司法功能的相关思考。从整体上而言,法院在诉源治理实践中需要努力通过司法性职能贯彻治理性职能,通过整合各种社会解纷资源增强社会对多元化解纷方式的社会认同,并努力发挥司法治理的溢出性社会效应,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