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精致功利主义行为的实质是"私人式"个体观的表现,其对政治生态、公共价值导向和公共政策执行等具有严重危害性。思想认识偏差、市场经济文化负外部性及干部制度的失范成为其错误产生的主要根源。防范领导干部精致功利主义行为,应准确把握责权利关系,合理配置责权利,并通过完善监督问责制度增强责权利平衡之方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