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对沿海商民船只往来海道范围内的海域,综合多方因素将其划分为内洋和外洋两部分,并制定了相应的巡防管辖制度。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通过考察相关文献,就清代内外洋的划分问题提出几点认识。第一,沿海各地内外洋的划分并非一成不变,由于种种原因,有时会将内洋改划入外洋,或将外洋改划入内洋。第二,和大陆海岸或设立府厅县衙门岛岸的距离并不是划分内外洋的绝对标准,并非所有近海区域皆为内洋,一些外缘无显著岛礁的沿海标志性海角或海港的附近海域就可以划入外洋。第三,以港湾或岛礁等地标来命名和划分内外洋是当时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但并不意味着这些港湾岛礁附近海域以外的洋面便不属内洋或外洋,只是有些海域并无岛礁等用以标识或划界而已,沿海商船往来海道以内的海域都属清朝管辖。总之,清代对于沿海广大海域进行了长期有效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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