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成本—利益"视角出发,一旦具体政策措施的受惠主体不统一,就必然出现政策成本承担者和政策利益享有者,只要出现"成本—收益"的结构性失衡,则必然造成民众公平感的缺失,引致公共利益悖论。避免公共利益悖论的关键在于弱化政策利益与政策成本的"分散—集中"态势。领导者在关注总体性激励情境实现的同时,还应兼顾大众的政策成本支付情况,多履行权力掌控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领导者要增强科学规划意识,以兼具可及性与公众接受度的操作工具避免政策成本或利益的过度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