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人笔记中的鬼怪故事,一般被视作是主观的、虚构的、琐碎的,当历史研究者将这些文献资料纳入观察视域时,关注的是鬼故事中所反映的宋代社会关系、道德规范、宗教信仰等情况,而非鬼故事的记录与叙述。录鬼事的宋代士人很少承认自己是鬼故事的创作者,而是宣称自己只是记载了当世之见闻,他们选择表达的文字,竭力做到经由文字来传达讲述者或亲历者的现场感,但他们只是记录者,不是创作者。士人在记录鬼故事时,刻意区分了"叙事之真"与"故事之真",他们不质疑鬼故事讲述人所言故事的真实性,而是强调如实记录讲述人所言的故事。因此,他们不从"补史"的意义上去强调笔记的意图,而是从"补世"的视角去界定鬼故事的社会功能。在录鬼事以辨人事的路径下,通过叙述鬼故事,士人们有意无意地展现和评判着当时的社会秩序,并以此来整合与强化社会观念与道德感知的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