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精神现象学》与《逻辑科学》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首先,两者的方法是同一的,这就是对事情自身辩证运动的陈述。通过这种如其所是的陈述,思辨哲学在概念之中把握事情本身。其次,作为意识的经验的科学,精神现象学有着复杂的层次结构:在意识内部的意识和意识相关项之间的争执与颠倒、在意识的诸形态序列之上起到引领与提升作用的"现象学的我们"。"现象学的我们"就是绝对,它是在《逻辑科学》中得到自身基础的。而《逻辑科学》也需要《精神现象学》给予合法性的演证。正是在这种复杂关系之中,《精神现象学》获得了自身的定位。它是《逻辑科学》的准备与预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