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调研S省D县主办侦查员制度运行情况,发现该试点探索了较为有效的运行模式,也获得了一定的收获。但依然面临诸多困境,如:主办侦查员缺乏相应权力,相应责任及追责没有落实;主办侦查员的考核体系还不完善;激励不足且缺乏长效保障机制,等等。因此,除了借鉴试点的有效模式外,还应当完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制度,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完善考核体系,加强对主办侦查员的监督;落实长效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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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