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被广泛使用,在这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农药药害事故。农药药害司法鉴定作为司法鉴定中较新的类别,能够解决司法实践中许多由农药药害事故所引发的纠纷,但是目前我国农药药害司法鉴定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将通过两起农药药害司法鉴定的典型案例引出对我国目前农药药害司法鉴定存在问题的思考,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农药药害司法鉴定可以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体系模式,实现诉讼的公正、平等,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生活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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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