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经发[2018]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8]3号)要求,落实《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确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8]9号)有关部署,决定对各省(区、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