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因其反竞争性受到欧美反垄断法的重点关注。美国对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经历了从本身合法、推定违法到合理原则的转变,并在GSK案件进行了扩张适用;欧盟则经历了审慎原则到推定违法原则的转变。文章认为现阶段我国作为专利药品输入大国,对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宜采取适度从严的态度,适用推定违法原则对其进行反垄断法规制;同时,明确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认定要素,并从客观需要和效率抗辩两个方面对其进行豁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