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对公安机关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对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及司法鉴定的相关法规进行了诠释。分析了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具有内容广泛、涉及部门多、时间紧、技术性强、要求高等特点。提出了建立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构建深度调查专家库、建立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与司法鉴定机构工作机制、建立司法鉴定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建立应对重新鉴定和出庭作证的协作机制等建议。诣在认真履行法规赋予公安机关和司法鉴定部门的职责,做好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 单位
    浙江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