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湖南省隆回县原副县级干部黄和健,利用其职务便利,在项目招投标、房地产开发、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其获取的好处费中,绝大部分通过"放贷收息"迂回受贿。东窗事发后,黄和健辩解其系正当获利。2021年3月18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二审刑事裁定书载明,黄和健通过"放贷收息"和"投资分红"获取的1183.9万元,被全部认定为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