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以来,随着中央审计委员的成立以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家审计署令第11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的颁布,各高校逐步成立审计委员会,实现审计领导机制及体制改革,加强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提高了内部审计的监督效能。还没有条件设立审计委员会的高职校,在“简配版”的条件下,应当如何贯彻好中央精神,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文章以G职院为例,分析探索高职院校在尚未成立审计委员会的过渡时期,如何推进内部审计的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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