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和专业化发展提供了保障。当前,广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处于从原有的条块体系向综合有机体系建设转变的过程,存在各协调机制衔接不够顺畅、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根据广西各地市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策略,提出发展培育专业青少年事务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搭建组织保障平台、构建检察机关日常监督机制,依托共青团为桥梁纽带的“民政+司法”双牵头机制,为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可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