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教秘师〔2023〕4号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精神,全面深化我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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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