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贫困是新中国完成两个一百年目标的重大挑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前进。从扶贫政策的效果与政策模式来看,新中国的扶贫政策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49—1977年),以保障生存为主,扶贫措施主要体现在土地改革运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第二个阶段(1978—1985年),以扶持、开发贫困地区经济为主,通过出台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以"三西"地区(甘肃的河西、定西和宁夏的西海固)为代表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