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期全国有10余个省份提出打造30多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计划。但社会各界对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概念内涵认识尚不统一,省域副中心的基本特征和功能并不明确。省域副中心城市应具有经济优势突出、产业竞争力强、人口规模较大和交通区位优越等基本特征,分担部分中心城市功能、强化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等基本功能。根据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内涵特征与发展目标,结合国家批复的7座省域副中心城市及各省发文明确的14座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基本情况,构建一套用于评价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状况的指标体系,并对其进行评价。从评价结果看,这21座城市中有3座已经具备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基本功能,有9座城市具备成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发展条件,另有9座城市尚未达到成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条件。为充分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的作用,其选择要根据各省及备选城市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尽可能选择处于培育期和发展期的城市重点建设。

  • 单位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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