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国家治理框架下,政府审计既要发挥监督作用,也应发挥积极的建设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是提高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价值的内在要求,也是政府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在目前,适度发挥审计的建设功能不仅必要,而且可行。为此,审计机关应当在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沟通方式等方面加以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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