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刑法规制的困境分析与出路探究

作者:石经海; 黄亚瑞
来源: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44(04): 78-89.
DOI:10.13796/j.cnki.1001-5019.2020.04.011

摘要

网络暴力行为因具有群体性、煽动性、欺凌性等特征而与传统暴力行为有着根本的不同,且会带来相对更大的人身财产危害。为了有效遏制网络暴力现象,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国家网信办在2019年12月颁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强调对网络暴力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刑法中有侮辱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等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因是以传统暴力行为方式为规制对象而与网络暴力的行为特征并不兼容,在实践中难以用来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为有效治理网络暴力现象和实现对网络犯罪治理的"科学立法",应将网络暴力现象纳入相关法律治理体系中予以立体化的现代化治理,包括在刑法上将那些难以归入现有犯罪规定中的网络暴力行为,增设为网络暴力罪,以解决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刑事违法性问题。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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