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产业数字化既是国家战略目标,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基于TOE理论框架分析,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基础是数字技术、主体是产业组织、保障是产业环境。文化产业数字化处于起步阶段的现实,使我们需要甄别技术基础的“近”与“远”、组织主体的“功”与“过”、环境保障的“暖”与“冷”之间的关系。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实现,需要引导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建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网络,优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