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唐代书法历来被学界认为是古代书法史发展中的关捩性时期,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就有“书之盛,莫盛于唐”的观点。朱翌《猗觉寮杂记》也认为:“《唐百官志》有书学,故唐人无不善书。”可见洎乎宋人的书学认知中,唐书即为法门,并可堪比魏晋,以至成为后世取法的源脉。近人马宗霍《书林藻鉴》更是总结道:“唐代书家之盛,不减于晋。......专立书学,实自唐始,宜乎终唐之世,书家辈出矣。”至当代,虽现代学术方法介入该领域,但总体上还是集中于书史内部的书家、作品、书论的研究,对于外部非艺术因素及其与唐代书法本体的关系,尤其是在书法如何折射其赖以生存的社会文化等方面,往往失之应有的关注,这无疑是我们亟待需要惊警与反思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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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艺术学院